我是北京人,我非常着急一个事情,我们是一家安装工程企业,在好多区县有业务,其中在密云区的一个业务,我们包给王某,有一名电力检测工是王某招的,报酬由王某付,我安装工程企业压根不了解这个电力检测工的存在,前几天这个电力检测工受工伤,但王某又不愿意赔,所以这名电力检测工要求我们赔钱,说和安装工程企业形成劳动关系,律师我问一下,这种我们业务的承包人招的工人和我们形成劳动关系吗?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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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解除劳动关系的日期可以按照劳动者依法办理离职手续时,用人单位依法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日期作为劳动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日期,如果劳动者没有办理离职手续自离的,可以以用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才是劳动关系: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有合法主体资格; 2、劳动者遵守劳动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管理,从事支付报酬的工作; 3、劳动者的劳动行为是用人单位业务
有劳动合同能认定劳动关系。 我国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