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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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啊,我家人在这些天被东城公安局带走了了,了解到触犯了强奸罪,我很着急,请问律师,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有可能属于犯罪未遂吗?能家属见面吗?
你好呀,6年前表弟蔡某某离婚后,与同样是离婚的女士蔡某某再婚。蔡某某带了一个女儿叫蔡某某。表弟蔡某某日常对母女俩非常好,蔡某某经常也在第三人面前说表弟蔡某某对他们母女
问一下有资深律师回答吗?,爸爸刚到北京讨生活,和几个女生合租一个房子,11天前晚上,他和合租的女性单独在出租房内,两人发生了性关系,事后那女子报警了,当晚爸爸被刑侦警察抓走了,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