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集证据应迅速及时,以免时过境迁导致证据灭失。 (2)当事人所收集的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内在联系,而且应客观真实,以使收集的证据能起到证明的效力。 (3)当事人收集证据的途径、方式、方法等必须合乎法律的要求。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不能伪造证据和篡改证据。(4)当事人在收集书证、物证时,应尽量收集原件、原物;收集原件、原物确实有困难的,再收集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和复制品。 (5)当事人可以自行收集证据,也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诉讼代理人进行证据的收集工作。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第三者证据能否被法院采信,与该证据的取得方式、地点等有密切关系。证据要具备“客观、关联、合法”三性才会被法院采信。但如果是“私家侦探”所取得的证据,很多因侵犯他人
需收集劳动关系的证据、因公受伤的证据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
能的,在审理案件的时候需要双方当事人进行举证,对于一些团伙作案的行为同伙也可以进行指正。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