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扣不是行政强制执行,而是行政处罚措施。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如下: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应当地六个月个执结。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
1、不需要预交,由被执行人承担。 2、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
1、行政相对方不履行应履行的义务,是适用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 2、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 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有两类:一种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