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需要提交的资料有: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户口本或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3、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地籍图原件。 4、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再婚除了复婚需要带离婚证,其他需要提交的证件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
一,房产证土地证遗失,可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管局、土地局补办。 二,补办流程如下: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
房屋买卖交易后,买卖双方持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证明、税费缴纳凭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