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0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要注意,别人对你的人身、生命造成威胁时方可进行正当防卫,如果别人仅仅有那种意图或者事情已经过去,再采取“防卫”措施,就是一种事后防卫了,不受法律保护!正当防卫应当及时!同时,要注意防卫的“度”,防卫应该是合理的、正当的。比如别人只是拿一根木棍要打你,而你却用一把刀把人给杀了,那明显就是防卫过当了,不属于正当防卫。但是,即使是“防珐禒粹溉诔防达狮惮饯卫过当”,也会得到较轻的量刑。此外,如果有上诉法条第三款的情形导致的防卫过当的,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