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起诉后劳动裁决是否生效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提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起上诉的,裁决结果不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仲裁法相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第四条会作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中的事项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不发生法律效力。第九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第七十二条的解释》
第十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三十五条作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裁第四十九条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